受廣東省韶關市氣象局(以下簡稱采購人)委托,廣東合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代理機構)采用電子詢價方式組織本項目的采購,現(xiàn)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電子詢價。
一、電子詢價邀請
1.電子詢價項目名稱:韶關市暴雨巨災保險平臺升級完善項目
2.電子詢價項目編號:2024-597-GDHZ-DZX
3.本項目政府采購品目編碼:C16080200 平臺運營服務
4..電子詢價公告(報名)時間:2024年12月12日09時00分 ~ 2024年12月17日17時30分
5.供應商報價時間:2024年12月18日09時00分 ~2024年12月18日12時00分
6.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人:譚小姐 聯(lián)系電話:0751-8219991 郵箱:hezhenghelian@163.com
7.聯(lián)系電話:0751-8219991
二、電子詢價采購需求一覽表
2.服務期: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。
3.服務地點:采購人指定地點
4.付款方式:簽定合約后支付總款項的100%。
三、供應商報價須知
1.代理機構根據(jù)采購人提出的需求(詳見‘電子詢價采購需求一覽表’)在南方招標采購網(wǎng)電子招投標服務平臺上發(fā)布電子詢價公告。有意參加該電子詢價項目的供應商可通過南方招標采購網(wǎng)電子招投標服務平臺,在報價時間內按照電子詢價公告的要求參與電子詢價。
2.根據(jù)財政部《政府采購進口產(chǎn)品管理辦法》(財庫〔2007〕119號)要求,本次采購的貨物為本國產(chǎn)品,不接受進口產(chǎn)品參與電子詢價(進口產(chǎn)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(chǎn)自關境外的產(chǎn)品。經(jīng)審批允許進口產(chǎn)品報價的項目除外)。
3.供應商應根據(jù)電子詢價公告的要求,在滿足電子詢價項目需求的前提下,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對電子詢價項目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,并對報價內容承擔責任。
4.供應商應按南方招標采購網(wǎng)電子招投標服務平臺的報價格式填寫“電子詢價報價一覽表”(供應商報價須與此表一致,如不一致,以報價金額為準,修正此表)。電子報價文檔具法律效力。
5.供應商提交報價的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“電子詢價采購需求一覽表”的需求,并嚴格按照電子詢價要求上傳“電子詢價報價一覽表”中對貨物(如技術要求、詳細配置)作出明確、實質響應,并對其真實性負責。若與實際不符,一經(jīng)查實,將視為弄虛作假,當次電子詢價報價無效,并按政府采購相關規(guī)定給予處理。
6.供應商提交報價的產(chǎn)品應當為當前市場的主流產(chǎn)品,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原裝正品。若非原裝正品貨物,則無條件退貨,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。
四、電子詢價規(guī)則
1.電子詢價公告時間為3個工作日,報價時間為3個小時。
2.電子詢價按照滿足競價需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。報價時間截止后,系統(tǒng)按以下原則確定成交候選人排序:
(1)報價最低的,排序第一;
(2)報價相同的,按報價時間先后順序排序;
(3)報價相同且報價時間相同的,系統(tǒng)隨機確定。
3. 出現(xiàn)下列情形的,電子詢價采購活動失敗:
(1)電子詢價公告時間內報名參與的供應商不足3家,電子詢價失敗;
(2)電子詢價報價時間內提交報價的供應商不足3家,電子詢價失敗。
五、電子詢價結果公告
電子詢價成交的,由 廣東合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1個工作日內在 南方招標采購網(wǎng) 發(fā)布成交公告。成交公告應包括成交供應商和未成交供應商的品牌、型號、價格等"內容。電子詢價失敗的,由 廣東合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1個工作日內在 南方招標采購網(wǎng) 發(fā)布失敗公告。
六、合同簽訂
采購單位應按照成交公告確定的品牌、型號、技術服務參數(shù)、價格、數(shù)量、交貨期限等事項,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(tǒng)確認合同,采購單位、成交供應商不得變更合同標的和合同條款內容。
廣東合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公告日期:2024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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